
国家新政策
一、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
8月27日,为扎实推进工业绿色低碳转型,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排放控制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了六项重点任务:一是推动氧化亚氮减排。推动相关工业产品生产企业通过使用治理设备、加装催化剂等方式有效减少氧化亚氮排放。鼓励己二酸生产企业对氧化亚氮尾气进行回收提纯再利用。二是完善氧化亚氮控排配套政策。研究利用相关资金渠道支持相关企业建设氧化亚氮回收提纯装置和减排装置,加快推进利用市场机制鼓励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减排。三是加强技术创新。持续开展关键技术的研发创新,开展技术示范工程建设,支持控排相关技术申报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目录,推动成立工业领域氧化亚氮控排产学研联盟。四是强化工业领域氧化亚氮协同管控。针对与氧化亚氮同源的氮氧化物等,研究探索建立协同控制制度,研究在己二酸、硝酸和己内酰胺等重点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氧化亚氮排放评价,提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措施。五是加强工业领域氧化亚氮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建设。推进建立重点企业氧化亚氮排放报告制度,研究制定监测标准和排放相关标准,在工业领域探索开展氧化亚氮排放源自动监测。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持续提升专业化能力。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9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推进“人工智能+”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2027年,能源与人工智能融合创新体系初步构建,算力与电力协同发展根基不断夯实,人工智能赋能能源核心技术取得显著突破,应用更加广泛深入。推动五个以上专业大模型在电网、发电、煤炭、油气等行业深度应用,挖掘十个以上可复制、易推广、有竞争力的重点示范项目,探索百个典型应用场景赋能路径,培育一批能源行业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研发创新平台,制定完善百项技术标准,培养一批能源与人工智能复合型人才,探索建立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技术研发应用金融支撑体系,形成符合我国国情的能源领域人工智能技术创新发展模式,能源领域智能化成效初显。到2030年,能源领域人工智能专用技术与应用总体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9月12日,为推动新能源实现更高水平的就近消纳,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项目既是发电企业,也是电力用户,为确保其在不同场景下身份清晰、责任明确,《通知》要求,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界面清晰。项目的电源、负荷、储能等应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连接,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和安全责任界面,电源应接入用户和公共电网产权分界点的用户侧。二是计量准确。项目应具备分表计量条件,由电网企业在发电、厂用电、并网、自发自用、储能等关口安装计量装置,准确计量各环节电量数据。三是以新能源发电为主。项目的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作为发电企业时,与其他发电企业具有平等市场地位,原则上作为统一整体参与电力市场。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就近消纳项目上网电量交易和价格结算按照市场规则执行;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地区,由于缺乏灵敏的实时价格信号,因此要求就近消纳项目原则上不向公共电网反向送电、不开展送电结算。四、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公布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试点园区(第二批)名单的通知》9月12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公布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试点园区(第二批)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确定46个化工园区为第二批试点园区,山西省忻州市原平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入选。《通知》要求,试点园区遵循“以空间换时间”的环境应急理念,根据《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暨“一园一策一图”实施技术指南(试行)》,结合资源禀赋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化工园区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编制突发水污染事件“一园一策一图”,探索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化工园区环境应急防控典型模式。同时,《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化工园区“一园一策一图”与流域“一河一策一图”有效衔接,构建化工园区和重点河流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的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准备体系,带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和应对能力整体提升。 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9月15日,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以下简称《应用指南》)。《应用指南》以价值链范围、信息关联、使用者定位、重要性评估、相称性原则、财务影响与风险韧性为核心,形成环环相扣的披露逻辑体系。价值链范围:不做统一硬性规定,采用“重要信息+相称性”的动态界定方式。企业需结合投资者、债权人等核心使用者的决策需求,确定价值链覆盖节点。同时,当企业面临价值链重构、业务模式转型、外部政策调整等重大变化时,必须重新评估价值链内的风险与机遇,确保披露信息与企业实际情况同步。信息关联:明确两类关键链接方向。一是与财务报表信息关联,不仅要求可持续信息中的定量财务数据与财务报表项目精准匹配,还需通过叙述性信息说明对财务规划的影响。二是与年度报告“其他信息”关联,企业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报告”等内容,需揭示可持续活动与战略、风险管理的协同性。投资者、债权人:作为企业资本的核心提供者,二者需求直接指向企业经济价值,共同决定了披露需重点反映“可持续信息对企业经济资源、义务及财务业绩的影响”。重要性评估与相称性原则的定位:重要性评估是“筛选器”,从海量可持续议题中挑选对使用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关键信息,避免冗余信息干扰判断;相称性原则是“平衡器”,匹配企业能力与信息价值,避免因披露要求过高增加中小企业负担,二者共同决定“披露哪些信息”与“如何披露信息”。六、自然资源部审议通过《城市存量空间盘活优化规划指南》9月18日,自然资源部组织制定并审议通过了行业标准《城市存量空间盘活优化规划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明确存量空间盘活优化是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的重要任务之一。《指南》强化了规划目标分层有效传导机制。存量资源的调查识别和重点范围的划定需要逐步聚焦精准,规划目标、管控指标以及设计引导要求需要逐步细化确定。《指南》建立并强化逐级传导、层层统筹的机制,使项目的生成与实施守住底线要求的同时,更好地符合规划意图。《指南》创新了详细规划的分层编制和动态编制机制,有效应对存量提质增效阶段项目面广点散、推进周期长的特点。《指南》建立了分类修改详细规划的动态维护机制,将详细规划的动态维护分为技术修正、优化调整、规划修改三类,以灵活响应平衡短期效益与长期价值的可持续性需求,高效衔接项目落地。通过明确各类调整适用情形,避免僵化管控,同时将成果纳入“一张图”系统,实现审批结果的全域协同与实时更新。七、生态环境部印发《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9月19日,为指导和规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依法做好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生态环境部编制了《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南》)。《指南》适用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为保证持续有效防止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造成土壤污染,依法自行组织开展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主要包括排查范围确定、现场排查、隐患整改、档案建立4个环节。《指南》规定了重点监管单位原则上应在纳入名录当年,以厂区为单位开展一次全面、系统的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之后每2年至3年开展一次排查整改。针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结果存在异常的(特征污染物超标、浓度较前次监测升高30%以上,或连续4次以上监测呈现上升趋势等),应针对结果异常区域及时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八、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规范》9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审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于明年3月8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工作有了明确、统一的计量审查规范指引,将有力推动和指导重点排放单位碳计量体系建设,切实提升碳计量能力和水平。该《规范》对重点排放单位的碳排放计量管理、计量人员、计量器具、计量数据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碳排放计量范围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温室气体排放,生产、废物处置等过程发生的温室气体排放,净购入的电力、热力消费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等九、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9月24日,为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更好发挥工程咨询在规划编制、投资决策、项目实施等方面的智力支撑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推动工程咨询行业的专业化、标准化、数字化、国际化,提出了加快推动工程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四方面政策措施。一是把握行业发展定位。工程咨询行业作为现代生产性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在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中,为政府部门和社会投资者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咨询和管理服务。二是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大力推广全过程工程咨询。加快推进数字化转型发展,加强建筑信息模型、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发利用。推动构建多元化咨询服务体系,鼓励服务模式创新。三是加强支撑能力建设。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职业资格评价、登记和继续教育相关制度。完善行业制度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工程咨询国家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工程咨询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四是规范行业发展秩序。严格规范工程咨询从业行为,强化工程咨询从业人员和所聘专家从业行为合规管理。完善行业自律管理机制,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加大行业监督执法力度。
行业新动态
9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修编后的《“三北”工程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导各地区保持战略定力,持续推动“三北”工程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三北”工程第三阶段共分三期建设。其中,2021-2030年为六期工程,全力打好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科尔沁和浑善达克沙地歼灭战、河西走廊-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等三大标志性战役。2031-2050年为七期、八期工程,其中,七期工程以全面巩固六期工程治理成果、持续提高关键地区植被盖度为主攻方向,八期工程以提质增效、整体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主攻方向。《规划》明确,工程建设范围涉及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65个县(市、区、旗)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13个师市,分为东部丘陵平原区、北部风沙区、黄土高原区、西北荒漠区等4个屏障建设一级区和30个二级区。同时,部署了优化生态修复空间、扎实推进系统治理、巩固工程建设成果、发展生态特色产业、加强支撑能力建设等5方面23项任务。二、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5年版)》9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2025年版)》(以下简称《目录》)。《目录》以加快推进工业固废源头减量和规模化、高值化利用,提升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为目标,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关键工艺流程和生产环节,收录了96项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将对各地方、行业及企业加快技术装备升级提供重要选择,为培育绿色新质生产力、推动资源循环利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目录》从源头减量、过程控制和末端资源化三个维度,共收录了96项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包括工业固废减量化、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机电产品再制造等四大类别,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环境服务业等多个领域,应用范围涵盖钢铁、石化化工、有色、建材、交通、新能源等重点行业,具有系统、全面、应用范围广等特点,对相关行业开展工业资源综合利用有很强的指导性,有利于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9月12日,为推动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新型储能规模化建设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五方面举措。一是促进新型储能应用场景拓展,主要包括推进电源侧储能应用、拓展电网侧储能应用、创新多场景应用模式等。二是推动新型储能利用水平提升,主要包括推动新型储能调控方式创新、合理提升新型储能调用水平、提高新型储能调度适应能力等。三是引领新型储能创新融合,主要包括大力推动技术创新、组织实施储能产业创新工程、推广试点项目应用等。四是加强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建设,主要包括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标准体系、加强关键领域标准制修订、持续推进国际标准化工作等。五是加快新型储能市场机制完善,主要包括鼓励新型储能全面参与电能量市场、引导新型储能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加快新型储能价格机制建设等。9月17日,在第十届库布其国际沙漠论坛闭幕式上,《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秘书处、可持续发展大数据国际研究中心、地球观测组织土地退化零增长旗舰计划联合发布《全球荒漠化监测与数字治理倡议》(以下简称《倡议》)。《倡议》包括三大核心行动:一是构建全球荒漠化监测信息近实时共享平台。建立一个全球统一的荒漠化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遥感、地面调查、社会经济和气候模型等多源数据,实现基础数据共享;借助高分辨率卫星遥感技术和地面监测网络,开展荒漠化精准动态监测、评估和预测研究,提供全球荒漠化动态变化与未来发展趋势的即时数据。二是研发荒漠化防治专业遥感AI大模型,推动数字技术在荒漠化治理中的应用。利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和云计算技术,开发专业遥感AI大模型,提升荒漠化监测与治理的精准度和效率;开发智能化治理工具,推动荒漠化治理从传统方法向数字化转型,支持土地与生态修复项目,为各国政府和相关机构提供技术支持。三是加强能力建设与数据共享。提升全球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在荒漠化监测与治理方面的能力,推动全球数据共享机制建设,促进国际合作;定期发布全球荒漠化监测报告,为国际社会提供权威参考,支持SDG15.3目标的实现。五、《新型储能技术发展路线图(2025—2035年)》发布9月17日,在2025世界储能大会主论坛上,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了《新型储能技术发展路线图(2025—2035年)》(以下简称《路线图》)。《路线图》分析了全球新型储能技术发展态势,总结了我国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现状,并面向2035年研究提出了电化学储能、机械储能、电磁储能、储热蓄冷、氢储能等五大细分领域技术的发展路线图,对18类重点产品、33种关键材料的88个关键指标进行了预测,为凝聚发展共识、引领发展方向,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了参考和指引。9月21日,生态环境部在北京召开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会议强调,建设美丽蓝天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方面,是加快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抓手,是满足人民群众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有力举措。要深刻认识推进美丽蓝天建设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面临的形势任务,科学运用正确的方法策略,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大气环境治理之路,努力实现空气常新、蓝天常在。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着力推动PM2.5浓度进一步下降,努力消除重污染天气,下大气力解决恶臭、餐饮油烟等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二是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工作节奏,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全面提升大气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成效。三是坚持科学系统施治的工作方法。统筹好发展和保护、重点和全局、减污和降碳,精准发力、靶向施策,全力解决结构性、长期性、根源性问题。四是坚持改革创新的工作路径。强化机制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完善政府主导、企业主责、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加强大气环境治理科技攻关,持续提升智慧化监管能力水平。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承上启下、实现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的关键时期,要认真总结“十四五”经验做法,科学谋划“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坚持“一条主线”,即以PM2.5浓度持续下降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协同控制臭氧污染。推动“两个深入”,即深入推进结构转型,大力推动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从源头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深入实施污染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有力支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做到“三个提升”,即提升法规标准引领,推动将大气污染防治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加快推进相关标准制修订;提升政策机制效力,优化完善大气环境管理制度,创新金融、价格、财税、环保差异化管理政策;提升监测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和预测预报水平,推动执法监管提质增效。七、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指引》9月22日,为进一步引导工业园区提质增效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全面规划了工业园区发展的七大方向和十九项具体发展导向:一是做强特色优势产业。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培育壮大新赛道新动能,着力打造特色突出、优势明显、效益显著的主导产业,避免同质化竞争,原则上不宜超过3个主导产业。二是完善园区空间治理。推动土地集约利用、优化园区空间布局,探索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工业上楼”等方式,拓展产业发展空间。三是培育园区企业主体。支持龙头企业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促进中小企业做精做优细分领域并融入龙头企业供应链体系。四是提升产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创新载体,深化与国家高新区、国家级经开区等的创新合作。五是促进实数深度融合。加强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应用,探索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六是推动绿色安全发展。鼓励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建设绿色工业园区和零碳园区,强化生产安全保障。八、生态环境部印发《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5)》9月24日,为促进社会各界更好了解全国碳市场发展情况,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5)》,并在“2025年中国碳市场大会”上正式发布。《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5)》系统总结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最新建设进展,全方位展示了市场建设运行成效,展望了全国碳市场未来发展方向,是继2024年《全国碳市场发展报告(2024)》之后,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全国碳市场最新进展情况报告。